徐州成品油价格有无调整政策-徐州成品油价格有无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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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怎么样?

2.农村耕地,补贴。

3.请问, 私人倒卖成品油是否合法? 倒卖成品油需要什么资格

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怎么样?

徐州成品油价格有无调整政策-徐州成品油价格有无调整

简介: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澳公司)是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国铁道兵后勤部物资处,隶属于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兵改工后为铁道部工程指挥部物资处,现称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铁道部授权的铁路建设项目部管物资部代理公司和铁路建设用钢轨招标代理服务商,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成品油专项供应单位。总部设在北京,下辖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华北、华南、港澳和铁建民爆等17个控股子公司;在鞍山、包头、攀枝花、武汉、徐州等地设有10多个分公司和办事机构;拥有中国铁建在全国25个交通枢纽城市的31处大型仓储基地、133万平方米物流场地、4万余延长米铁路专用线、32550立方米成品油储存能力组成的物流网络的强大依托。中铁物资集团受铁道部委托承担部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供应、组织和管理工作,主营铁路运输、建设所需的钢轨及配件、油料、火工品,大型基建项目所需钢材、水泥等相关物资贸易,工程物流、物资仓储、配送等业务。2010年,根据集团的决定,为了做大做强港澳周边市场和国际市场,从集团内部抽调精兵强将,在珠海横琴新区成立了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作为华南地区最具优势和周边国际市场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以铁路器材销售为主的集中供应服务商。港澳公司着眼国内,先后参与了广州地铁、深圳地铁、重庆地铁、北京地铁、珠海火车站、广明高速、深圳盐田港等地方重点工程的物资供应,随着港珠澳大桥、珠海横琴岛等华南地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物资供应能力,为华南地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国家铁路、地方铁路、高速公路、地铁工程、城际轨道等重点工程物资供应做出积极的贡献;放眼世界,港澳公司还成功打入马来西亚、越南、印度、伊朗、泰国、沙特、菲律宾、阿根廷、澳大利亚等国际铁路市场。作为我国最大铁路器材集成供应商和最大工程物流商中铁物资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港澳公司与我国四大重轨厂家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和重要铁路道岔生产厂家中铁山桥集团、中铁宝桥集团、中铁轨道系统有限公司保持着长期稳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武钢、首钢、广州市裕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舞阳钢厂、安阳钢厂一级代理商。作为诸多生产厂家的优质长期特大客户,港澳公司完全有能力以优越的价格为客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铁道部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的各类钢轨、道岔、钢材、水泥、扣件、机车配件等产品。作为“中国铁建”的三级子公司,港澳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以现代的经营理念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和互利共赢为目标,“不畏艰险、勇攀高峰、领先行业、创誉中外”,与社会各界朋友精诚合作,谱写现代物流贸易新篇章!

法定代表人:王辉

成立时间:2010-07-28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40000024062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珠海市横琴红旗村天河街30号西楼291室

农村耕地,补贴。

金融

粮食补贴

水稻种子,种粮补贴,综合补贴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水稻良种补贴

BR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水稻种子补贴政策出台的直接补贴方式,采用2004年的计税依据土地面积,国税实际种植面积,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稻米生产国。补贴标准:10元/亩早稻,中稻15元/亩,水稻元/亩,晚稻提高到2008年的15元/亩。

(b)经营程序

1,批准的区域:先进行彻底调查,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批准的区域,如实填写表格并发布两个榜定稿后,上报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批准升级批准。

2,补贴资金管理:水稻良种补贴资金落实设计线路的具体账户管理。到了2004年粮食风险基金直接补贴给农民实现乡镇财政措施“打开”粮食补贴资金帐户。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种粮补贴资金账户,专用账户的建立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占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收入,支出和资产负债。

3,释放资金,补贴资金以存折的形式支付补贴。核定乡镇财政的补贴金额,以通知的形式对农民的补贴,复制到当地农村信用社或农业银行,中国分公司的确认,根据当地农村信用社及时的通知合作社或农业银行,中国分公司补贴资金存款农民的直接补贴,粮食存折。将被允许?扣除农业税及附加不准扣税债务,不得挤占,挪用。

后,2007年7月,“一卡通”,采取各种形式的支付。

粮食补贴和直接补贴

(一)什么是粮食风险基金

粮食风险基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宏观调控和控制的资金用于保护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这是一个特殊的宏观调控资金建立了重要商品的国家,国家之间的经济和民生的关系。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规定,从1994年的粮食,中央和省两级必须建立足够的粮食风险基金,无论是城市和县建立粮食风险基金,根据财务来自全国各地自己的资源确定。

很长一段时间,保障食品的价格,以保护农民的利益,防止粮食价格贱伤农,国家实施的政策,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农民“余粮收购保护价,政府国有粮食企业的保管费用,利息补贴等项目,由政府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补贴流通。这种方法可以确保粮食保护价政策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有更多的中间环节,损失严重,使用效率不高的农民直接受益迫不及待的缺点。

(二)什么是粮食直补

2003年2010年10月28日,召开了工作会议,决定自2004年以来,实施的农业和食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粮食补贴,补贴的粮食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是由政府设立的。

种粮补贴,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是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直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他们的种粮积极性,促进国家粮食安全。通过改革,投入的资金流通的原始填充,直接补贴到农民手中,也就是原来的暗补到明补。

建立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的影响和作用,其根深蒂固的主要机制为:(1)使在这个阶段的相对弱势群体的农民感到了党的关怀政府,提高农村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赢得了人民心中,有深远的政治影响。 (2)虽然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不高,农民得到的补贴金额并不大,但国家出台鼓励农民粮食信号,发出了一个信号,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有一个相对长期的指导作用。 (3)实现对农民的补贴,创新机制,国家支持农业发展,促进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三)什么是综合直补

多年来自2004年以来,煤,柴油,化肥,杀虫剂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增加了农民日益增长的种粮成本,尤其是国际石油价格的持续上升,自2005年以来,中国也调整了成品油价格。为了减少农民,以确保他们的利益基本农产品价格将不得损害国家实施的农业补贴,从2006年开始,由中央政府分配,因为价格由于成本的上升。

农业补贴,粮食补贴和直接补贴面积分配的方式。除了补贴标准,政策,法规和综合直补和粮食补贴资金的要求是?一致的。然而,在发行过程中,需要独立的综合直补资金补贴资金单独列出来,并告知每个农民。

(四)全省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规定和要求

1,补贴方式:在实际操作中,省,水稻补贴资金提供上年度农业税务面积的补贴,给予补贴,早稻按实际种植面积,农业税的应纳税所得土地。综合直补资金在2006年,按照面积的区域?直接补贴种粮补贴确认。

2,补贴标准:在2004年和2005年,每亩补贴10元至11.8元,每亩补贴在2006年和2007年的粮食补贴资金。综合直补资金在2006年开始到2008年的46.2亿元增加补贴9.2元万亩,每亩补贴2007元至19.2元,每亩补贴。

3,基金的支付渠道:直接粮食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账户,由省财政直接支付到县财政。县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的种粮补贴,农村信用社设立资金专户。农村信用社的种粮补贴通知乡镇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到农民的直接补贴存折。

4,基金:2006年和2007年发行的时间,粮食补贴资金分两期发放。为了解决农民的资金需求,全省晚稻补贴资金(播种期)首次发行,发行后水稻种植的早稻补贴资金。发放资金到位的时间要求,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资金显然不是允许滞留,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政策和法规

税款征收契税的第18届税收宣传日主题,发展,民生“...... / a>

1,什么是契税:契税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个税征收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

2,契税税:国有土地,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寓出售,赠与,交换。

根据应课税税率征收契税:使用权转让,批准的交易价格的交易,税率4%,个人购买自己的普通住宅税率可减半,税率为2%。

4,纳税人取得的合同,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天内递交税契税征收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之日起30日内证书的性质与效力的合约。

5,契税的减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药,科研和军事设施的事情免征契税。

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政策,法规,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房屋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实际占用耕地的纳税人税的国家,一个时间税征收的纳税人。

2,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水田,旱地,林地,草地,水面养殖,农业用地。

3收取的耕地占用税的标准征收:2008年1月1日后的新的纳税行为,土著平均税率的5倍。

4,什么都可以征用耕地耕地占用税豁免:在军事设施,土地,铁路,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空间,炸药库的网站,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的网站,殡仪馆 - 火葬场土地,外国投资者在全省范围内的地区组织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土地。以上的土地不再属于减免后改变用途,改变用途缴纳耕地占用税。

5,农村居民(指农业户口的居民,包括渔民,牧民)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房,根据税减半的规定。

管理,进行金融票据相关的政策法规 BR />

1,使用范围,进行金融票据。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不得使用其他的,原则上可用于生成自定义杂志,报纸,寄售内部书籍,不要混淆两种票据的使用,经营,服务费的税务发票结算机构会议,预付费,应当收取抵押金,保证金,赞助和各类非营利性会议费,临时集合。

财政收入超出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出借,转让,贸易,及打开,,抽底折本的使用,擅自销毁财政票据或过期,失效的财政票据的执法收取罚款,并责令退还收取的所得款项在500-1000元的罚款,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负责人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丢失财政票据,视其情节轻重的严重程度在500-1000元罚款,给予行政处分,按照有关负责人的规定。

4,自制,自购票,其收费和罚款收集受罚一个“小金库”的收入上缴财政没收,并处1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5,已发行的欠条费和罚款收取的费用和罚款收集任何证件,是依法惩处腐败的,没收非法收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制裁,触犯刑律的,的传输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电下乡政策和法规

BR /> 1,全省推广的家电下乡从今年2月1日,时间为4年,从2009年5月1日到2013年1月底。

2,各种家庭家电下乡,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

3,家电下乡专门的销售网点,网点在金融部门的认可国内贸易部(市国内贸易部门文件的日期明确的销售网点)。

4,家电下乡的价格:电视单价不超过2000元,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的价格不超过2000元。

5,专门的产品标识卡及身份证号码家电下乡产品,每个产品都有一个唯一的身份证号码。

6,家电和标准的补贴,津贴的期限,每种类型的家居产品1(1),补贴标准的13%。

7,申请家电补贴的农民应该进行信息:需要进行定期向原税务发票,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卡的存折。

8,乡镇财政按照农民的要求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符合要求的,量的补贴批准的13%的产品价格,通过及时备案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报市财政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告知当事人,而不是记录处理补贴。市财政局审核,由乡镇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发放程序,资金拨付给买方。

</鲁莽的真理的态度上的小东西,大不值得信任的。

请问, 私人倒卖成品油是否合法? 倒卖成品油需要什么资格

不合法。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文件,成品油特指汽油、柴油、煤油。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甚至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战略储备物资,是一种限制流通物。成品油的生产、销售、仓储、运输需要办理许可,领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经工商登记方可经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对成品油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成品油市场的前景非常广阔,行业利润也是相当可观的。于是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追逐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法从事成品油的经营,严重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破坏了经济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监管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执法机关,对打击各种成品油违法行为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1、未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擅自倒卖成品油。 成品油是专项控制的物资,使用不当容易燃烧、爆炸,对社会造成危害,它也是一种危险品。必须同时取得两证才能从事销售行为。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由经贸委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在2002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汽油、煤油是纳入管理的,不包括柴油,但是《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和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发放中有关问题的函》规定,成品油经营单位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因此经营柴油也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两证擅自倒卖成品油的现象在一些经销润滑油、化工原料的流通企业中较为突出,徐州是工业城市,徐州地区有不少大型的机械加工、制造和工程机械的销售、租赁企业,而这些企业往往需要成品油作为溶剂、洗涤剂或新车的启动燃料油,另外一些餐饮企业也用成品油作为燃料,需求量是不小的。这些信息很容易被给他们供应润滑油、化工原料的供货商所掌握。而上述企业到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购买时,运输不方便,结款的方式不灵活,供货商却可以送货上门,事后结款,价格也比正规企业便宜,基于上述原因为擅自倒卖成品油提供了一个很大的需方市场。 汽油、柴油、煤油属于化学危险品,另外一些石油化工产品如:溶剂油也是化学危险品。对于均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或已经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成品油及属于危险品的石油化工产品的。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据是《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定性处理;对于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未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处罚时可适用《公司法》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按超范围经营处罚或根据国家局工商公字[2001]第90号的答复“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构成投机倒把行为,可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定性处罚。”本人认为定性为“投机倒把行为”更准确,但要报省局个案认定。 2、成品油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虽然成品油是许可经营的物资,但在市场上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仍然很多,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经营者为了占领市场份额,争取交易机会,不择手段地通过各种方式来推销自己的油品,采用财物等方法进行贿赂,对象主要是采购单位中对成品油的购买具有决定权或对采购有影响作用的人。例如:2004年,某石油公司制定了累积积分制度,对在其下属加油站加油的用户发放加油卡,用以计录加油量,根据加油量制定了相应的兑奖标准,奖品从手电筒、饮水机、VCD、自行车到彩电等等。奖品的发放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经营单位的车辆司机、采购人员。在我们查实的证据中,仅一个物流公司一年就从该公司的加油站购买了近百万元的成品油,采购人员也从加油站领取了彩电、皮带、衬衣的物品。我们根据查清的违法事实认定其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对其依法作出了处罚。 对于成品油经营者在经营中采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和个人的,可以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定性处理;其中上述某石油公司利用加油卡累积积分向所有用户赠送奖品的行为是《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的“商业附赠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仍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定性处理 。 3、 搀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石油化工产品有一个基本的特征:可调和。在化工轻油、溶剂油等产品中加入一定比例的化学添加剂就可以变成类似于成品油的非标准油品或在低标号的油品中加入一定比例的化学添加剂冒充高标号的油品对外出售。例如:化工轻油加入甲基叔丁基醚可调和成汽油,0#柴油加入煤油可调和成-10#柴油。使用非标油品会损坏车辆的发动机、机械的零部件,但其部分物理指标与正品近似,短期使用很难发现其危害。配制、经销的调和油利润巨大,在郊区和农村的私人加油站此种行为比较猖獗。 这类案件的法律依据有《产品质量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根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我更倾向于适用《产品质量法》定性处理。 二、查处的技巧 任何行为都会在时空环境中留下痕迹,倒卖成品油的行为也是一样,要善于捕捉行为人的蛛丝马迹,往往一个不起眼的环节可能是案件的重要突破口。下面重点讲一下倒卖成品油的取证技巧。 1、 从当事人的会计资料、电脑开票系统入手(从内查)。 在当事人比较配合,容易进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或可以调阅会计帐册时采取。对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其购进成品油需要对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用来抵扣,销售时需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入方作为记帐和抵扣使用。在其电脑开票系统、原始记帐凭证或经税务部门认证的抵扣联上会明确记载其购销的货物的品种、价格、数量等详细情况,若从此入手,则当事人无资质倒卖成品油的行为会在其发票上暴露出来。另外,通过轧当事人的购销记录,可以查处是否搀杂使假、以次充好。假设当事人购进了100吨-10#柴油和100吨0#柴油,但买出了200吨-10#柴油,而没有0#柴油的销售或销售很少,那么说明当事人有将-10#和0#相互勾兑冒充-10#柴油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 2、从当事人的销售网络入手(从外查)。 有一些狡猾的经营者为了逃避执法人员检查与法律的制裁,往往在自己的会计记帐凭证、发票上虚假记载或根本不记入财务帐,意图掩盖倒卖成品油的事实真相。如:在增值税发票上作模糊的记录,使用与成品油近似的用语“油料”、“燃料”或使用增值税发票弄虚作假。然而购入方入帐时一定会如实反映真实情况,因此,通过反查对方的财务帐就可以揪出狐狸的尾巴。我们查处的某一化工企业,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上标注“材料一批”并附有对应的增值税发票销货清单,清单上列出的都是普通的原材料。在查处中我们转换了思路,从外围反查,结果大吃一惊,购方入帐的销货清单上清晰地列出了“汽油、柴油、煤油”等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管理比较严格,不易做手脚,但销货清单可由企业随意打印。该企业正是利用了这一发票管理上的漏洞来掩盖其行为。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从外围入手更能接近事实真相。 3、从国税局的发票管理系统入手(从国税查)。 在掌握一定的线索,当事人拒不配合,很难调取会计资料,使取证工作无法开展时,可以从国税局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入手,避免被动。从该系统可以调出企业某一时间段的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或存根的目录清单,清单上有一组重要的数据:购方的纳税人识别码。通过该识别码可以调出企业的销货单位的名单,掌握了其销售网络,取得了主动权,可从外围取证,迅速查清违法事实,甚至在当事人毫不察觉的情况下,取得其违法经营的第一手证据。 4、从当事人的银行帐户入手(从银行查)。 成品油的价格较贵,一吨3、4千元,当事人倒卖成品油的运营资金少说也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如果我们能控制其非法资金,则将会有力地促进案件的查结。因此,寻找当事人的银行帐号是关键。一从当事人的会计凭证中的银行记录或增值税发票上查找用于倒卖成品油的帐号;二当事人的银行帐号比较多、隐蔽,无法查找时,可从购方的会计凭证上查找线索。企业之间的货款结算禁止使用现金,一般都用汇票或支票给付。如对方使用汇票给付,则在票据的存根上会直接记载受票人的帐号;若用支票给付,则麻烦些,因为支票存根上是不记载受票人的帐号的,只能通过出票人的出票银行查找票据交换中心交换回来的票据,在该票据上受票人会背书记载自己的银行帐户用来收款,这个帐号是最真实、最有价值的的帐号。我们正是通过上述方法查找出了两户非法经营者的暗帐号,并对帐号内的340多万的资金予以暂停支付,使得案件的各项查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 成品油案件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涉及到查封、扣押、暂停支付。案件的查处中争议比较多的是暂停支付。《商业银行法》第三十条“对单位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对单位的存款的冻结、扣划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七条“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开户银行暂停支付。”我们查处的一个案件中,暂停支付了当事人银行帐户内的270万元。银行和当事人均提出异议,认为工商机关无权暂停支付,是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而我方认为:暂停支付的强度、期限与冻结是不同的,两者不是同一种强制措施,《商业银行法》只对冻结、扣划两种强制措施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并不包含暂停支付,因此,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采取暂停支付没有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况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也明确了工商机关的“暂停结算”的强制措施,该规定是在《商业银行法》实施后才制定的,相信作为金融行业的权威管理机关是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的。所以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没有废止以前,是可以作为执法依据使用的,尤其是在工商执法权力日益缩减,手段日益落后的情况下,我们更要用活、用足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执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