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醇汽油标准的省级标准
甲醇汽油标准的省级标准
我国对甲醇燃料的推行始于上世纪60年代,国家已经开始在山西省实验成功。2009年7月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车用甲醇汽油(M85)》标准正式批准颁布,该标准是甲醇汽油的首个产品标准,这促使甲醇汽油迎来在全国全面推广和发展的契机。
山西、新疆、辽宁、四川、浙江、陕西、黑龙江、福建、江苏、甘肃、贵州、河北等12个省份已出台地方标准,全面或试点推广甲醇燃料。
浙江省于2009年由浙江赛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草制订《车用甲醇汽油(M15)》、《车用甲醇汽油(M30)》、《车用甲醇汽油(M50)》三个行业标准,标准比较规范完善
浙江省 政府也非常重视燃料甲醇的推广,专门成立省醇汽办来领导监督管理燃料甲醇行业,浙江省省政府正式批准2010年4月13日于衢州市正式启动浙江省的甲醇汽油的试点推广。
山东省 山东省质量监督局于2011年11月16日批准通过了由济南苏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草的《车用甲醇汽油(M30)》企业标准,此举在山东尚属首例,这为山东省甲醇汽油的推广和应用奠定了基础,然后,山东省质监部门将以济南苏势能源企业标准为蓝本,出台山东省《车用甲醇汽油(M30)》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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