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油价年内第五次上调加满一箱油将多花多少钱?
2.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演变
3.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基本介绍
国内油价年内第五次上调加满一箱油将多花多少钱?
7月21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表示,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今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75元。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7月8日-7月21日),美元跌至10个月低位,推高以美元计价的原油价格。另外美国原油库存下降,也推动国际油价继续小幅上涨。
由于上轮(6月24日-7月7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上涨,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油价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按两个成品油调价周期累加计算,本轮布伦特、WTI原油期货平均价格比上上一轮调价周期(6月9日-6月23日)上涨2.86%。
至此,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年内第5次上调。以一辆油箱容量在50升的私家车为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多花3元。此次调整后,以92号汽油为例,大部分地区油价将突破6.00元/升,迈入“6元时代”。
截至目前,今年国内成品油已经经历14次调价窗口,其中5次上调,6次下调,3次搁浅。涨跌互现后,汽油累计下调530元/吨,柴油累计下调505元/吨。与年初相比,消费者用油成本整体降低。
下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8月4日24时开启。
对此,隆众石化网分析师李彦表示,以当前的国际原油价格水平计算,下一轮成品油调价开局将呈现上调的态势,对应上调幅度在110元/吨附近,意味着后市有连涨可能。
“近期国际原油市场整体表现稳健,本周末OPEC将与俄罗斯开会继续协商减产事宜,利比亚和尼日利亚的豁免权可能会被剥夺,业者心态呈现较好状态。另外,美国夏季出行高峰的利好已经显现,美国原油库存开始持续下降,同样是对油价的支撑。预计下一轮成品油调价仍有上调的可能。”李彦说。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徐娜也认为,下一计价周期,原油基准价较本周期略偏高,变化率有望处于正值范围内,下一计价周期,即8月4日24时,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有望迎来“二连涨”。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演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居民消费不断升级,成品油的消费需求也快速攀升。成品油的价格波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我国的成本油定价经历了由计划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建国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成品油价格一直由政府统一制定与管理。随着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成品油定价方式发生转变。从1998年开始,我国的成品油价格从国家定价开始向市场化转变,其间经历了四个阶段。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这标志着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开始。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微博]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2000年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跟随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进行调整。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这一阶段的改革中,由于市场化程度并不完善,调整的规律化容易引起更多市场投机性。
2003—2008年,成品油改革的第二阶段,由于国际油价进入大幅波动且快速上涨的环境中,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宏观调控,通过让国家和企业消化高油价成本,将国际油价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降到了最小。这次定价机制的调整,尽管缓解了国际原油价格巨幅波动的影响,但是违背市场化原则,导致国内外油价长期倒挂,并引发供需失衡的市场形势。
2009年,国家发改委再度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方案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此次改革,加快了国内成品油市场化程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由于调整周期过长,价格调整变化难以跟上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仍遭到不少市场人士与专家的质疑。
2013年后,进入到国内成品油改革的第四个阶段。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此次改革使得国内油价能够更为灵敏地反映出国际油价的变化。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新机制体现的成本定价思路,保障了炼油企业的利润,但是并未能反映出国内的实际供需形势,这一点仍有待完善。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基本介绍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2013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24 号)》发布,(一)缩短调价周期。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 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二)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根据进口原油结构及国际市场原油贸易变化,相应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后,价格其实是有降有涨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关要逐步完善有关机制和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也要逐步适应价格上下波动的经常性情况。”
根据相关监测数据,本次成品油调价前20天,布伦特、迪拜、米纳斯三种原油价格平均价比前期调价基准价大约提高了5%以上。所以,这次国际油价的持续上涨已经超过了20天,发展改革委经过观察和研究,决定上调油价。
据了解,在此机制下,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对于一些加油站进行的降价促销,国家对成品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企业可以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国家是支持合法的市场竞争的。